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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教育部承認的英國大學有107所,旅英同學若日後想在國內學術界發展,建議申請英國的三大名校牛津大學、劍橋大學、或倫敦大學就讀。
全英國的大學除白金漢大學(University of Buckingham)為私立,餘皆為公立大學,學費全國公定,大抵文科最少,法商藝術較高,科學與醫學最貴。
所有英國高等教育學校都要求申請者需通過英語能力測驗,在台灣有兩種主要的英語測驗,IELTS或是TOEFL。每所學校的入學標準會因科系不同而有所不同,例如:倫敦大學的法律碩士需要IELTS 7.5分,但一般的大學科目只需要IELTS 6.0。大致上來說,一般的大學科目通常需要IELTS 6.0~6.5。
■ 學 士
英國教育採用學季(term)制,一年三學季為:秋季十月初開學、春季一月初、與夏季四月中,每學季大約十週(但牛津與劍橋大學只有八週),唸學士班的同學一般是照系上所開的課程按部就班上課。在蘇格蘭,大學部須唸四年,英國其他地區須唸三年(但有建教實習課程者,仍需四年),一年級末有資格考,通過才可升二年級,三年級末有畢業考,通過則可獲得學士學位。
許多同學可能在台灣唸了某領域的學士(例如英文系畢業),到英國改唸其他領域的碩士(例如兒童發展),這種情形學校會要求先唸一個研究文憑課程(Postgraduate Diploma),為期一年,以充實此類領域的學術基礎。年末若考試合格,授予研究文憑,並接受繼續唸碩士班。
■ 碩 士
碩士分為Master by Course(上課式的一年碩士課程)及Master of Philosophy(寫研究論文取得的碩士,需時兩年),一般是Master by Course。
上課式的一年碩士課程(Master by Course),每學期系上開課,由教授講課,課上小組討論的機會很多。
學季內要交作業(course work)與專題報告(essay),年末要學科考試。每年十月開學,次年五六月學科考試,九月交碩士論文。一年三學季裡,第一、二學季開課較多,第三學季較少。碩士課程非常緊湊,每週上課的主題又大又博,指定的參考書單,單是一週的主題就常在五至三十本之間,一門課一般是一週二或三小時,比起台灣一般唸兩年或三年的碩士,英國這種一年的碩士課程負擔非常重。
一年研讀結束時的期末學科考試,對非英語系國家學生是一大挑戰,在短短兩小時內要回答3-5題申論題。期末學科考試的科目通常是自己事先選定。By course的碩士課程須繳交大約兩萬字的論文,但不須論文口試,論文只要指導老師和一位校外老師通過即可。
英國還有一種以寫研究論文取得的碩士(Master by Research,也叫M.Phil –
Master of Philosophy),需時兩年,須寫報告及繳交四萬字論文,沒有學科考試,上課也不硬性規定,比起上課式的碩士,此種學位其報告及論文所佔的份量很重,類似小型的英國博士課程。
■ 博 士
英國的博士班為純研究(by research)取向,近來雖開始有「授課與論文」合併式課程,但還未普遍。 純研究的博士課程主要是研究生在指導教授指導下進行獨立研究。最後要繳交至少八萬字的論文,一般須費時三、四年以上。博士論文題目一般是自己在申請學校時便已確定,學校也是根據這個題目安排指導教授、給入學許可。
不管唸完哪一種學位,由於英國保護主義盛行,旅英同學不容易在當地找到工作,都須束裝返國就業。回國前不要忘了向駐英代表處服務組辦理自己學位的學歷驗證。事先辦好學歷驗證,可以加速回國後面談時被錄用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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